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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亂談之血字的研究

 

*以下文章中所引用之福爾摩斯故事內文來自好讀出版有限公司所出版之《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此全集共六冊,為"The Complete Sherlock Holmes"之中譯本。

「血字的研究」與「四簽名」是作者柯南‧道爾發表的第一篇和第二篇福爾摩斯故事,道爾花了相當篇幅塑造福爾摩斯與華生這兩位主角,想知道福爾摩斯與華生最初面貌的讀者,這兩篇一定不能錯過,尤其是「血字的研究」,真是非常有意思啊。(也非常萌)

大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於「血字的研究」第一章就登場。他的登場是這樣的:「屋子裡只有一個學生,他坐在較遠的一張桌子前面,聚精會神地伏案工作著。聽到我們(華生與他的朋友史坦佛)的腳步聲,他回過頭來瞧了一眼,隨即跳了起來,高興地歡呼著:『我發現了!我發現了!』他一邊對我的同伴(史坦佛)喊,一邊拿著一個試管向我們跑來,『我發現了一種試劑,只能用血紅蛋白來沉澱,別的都不行。』就算他發現了金礦,也未必會比現在更高興。」

沒想到福爾摩斯居然是以這種熱力四射的可愛青年形象登場--邊歡呼邊拿著試管跑過來。這……。不過這只是開始而已,接下來的發展更讓人驚訝。史坦佛正式介紹兩人認識,福爾摩斯熱情地問候華生,一邊跟他握手。華生對福爾摩斯握手的手勁印象深刻,「我簡直不敢相信他的力氣這麼大」。沒過多久,華生就被這位初次見面,熱情洋溢,力氣很大的青年抓住大衣袖口,拖到桌邊去了。引原文為證:「他(福爾摩斯)急忙拽住我的大衣袖口,把我拖到他剛才工作的那張桌子前面」之所以出現這麼萌的場面是因為福爾摩斯急著讓華生明白他的新發現將對血跡鑑識產生多麼巨大的影響,於是華生就在福爾摩斯如此熱情的邀請下,看了他親自示範的血紅蛋白試劑的實驗。實驗成功完成,福爾摩斯的反應是這樣的:「『哈!哈!』他拍著手喊道,高興得像小孩子剛得到一件新玩具,『您(華生)看怎麼樣?』」第一章看到這裡,我想讀者應該都看得出來,夏洛克‧福爾摩斯是個孩子氣的人。(點頭)

接著福爾摩斯開始滔滔不絕對著華生訴說自己的新發現將讓血跡鑑識技術邁進多大的一步,得意之餘,他還即興演出了一下「『現在,我們有了福爾摩斯檢驗法,以後就不難了。』說這話的時候,他兩眼發光,把一隻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是在對他想像中正在鼓掌的觀眾致謝似的。」我覺得到這邊華生好像有點瞠目結舌了「我對他的狂熱感到很吃驚,我說:『我向你表示祝賀。』」,說完這句,華生就沒再對這個話題發表意見了,哈哈。接下來他們談了正事--合租房子,約好隔天中午到貝克街去看那間福爾摩斯看中的房子,華生滿意的話,福爾摩斯就找到室友了。

以上就是夏洛克‧福爾摩斯令我驚訝(又驚喜)的初登場。他在這一章是相當熱情和善(又可愛)的,除了性子很急常打斷華生說話之外,沒什麼可挑剔的地方。華生對福爾摩斯一眼就看出他待過阿富汗這點印象尤其深刻,他感興趣到搓手了呢。【「噢,很神秘,是嗎?」我(華生)搓著兩手大聲說:「真有意思。我很感謝你(史坦佛)把我們兩人拉在一起。知道嗎?『研究人類最好的辦法,是從具體的人入手』。」】

我忍不住要提一下搓手這件事。搓手(rub hands)這個動作在福爾摩斯的故事中好像是個蠻流行的動作,華生以及兩位警探在「血字的研究」中都搓手了,在「四簽名」中,連福爾摩斯也搓手了。因為我本人沒有這種習慣,所以每次看到他們在那邊搓手,都覺得很有趣,很有畫面,彷彿可以看到他們臉上的表情。

接下來是不可不說的「血字的研究」第二章。這是極其美妙的一章。

華生對房子很滿意,於是福爾摩斯順利找到分租房子的室友。兩人一前一後搬入貝克街221號B座。這章細述了夏洛克‧福爾摩斯這位神秘人物的種種--透過華生醫生的雙眼,這就是本章萌之所在!

如果柯南道爾採用第三人稱觀點敘事,要描寫福爾摩斯(不論要寫到多細)是輕而易舉的,但很幸運的是,柯南道爾的敘事者是華生醫生,第一人稱(真是令人激賞的選擇啊!),所以當他在細細描寫福爾摩斯時,就變得非常耐人尋味了(眾萌友一定明白我在說什麼XD)。華生必須仔細觀察福爾摩斯才能寫出那些描述,但是柯南道爾顯然認為一個男人過於仔細地觀察他的同性室友是不太恰當的,所以華生醫生解釋了為什麼他一直在觀察福爾摩斯:

「如果我承認福爾摩斯大大的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還時常想辦法打破他在談及自己時的緘默,那麼,讀者也許會覺得我是個不可救藥的多事鬼吧。但是,在您下結論前,請想一想我的生活是多麼的空虛無聊,能夠吸引我的注意力的事物又是那麼的少。我的健康情況很差,除非是天氣特別溫暖,否則我不能到外面去逛,而且我也沒什麼好友來訪以調劑我單調的日常生活。在這種情況下,我自然就對我的夥伴的神秘產生了極大的興趣,並且把大部分時間都花在設法解開這個秘密上。」華生醫生寫了這麼長一段來避嫌,因為他前一段寫得實在太萌了。他前一段是這麼寫的「幾個星期過去了,我對他(福爾摩斯)的興趣以及探求他生活目標的好奇心也與日俱增,連最漫不經心的人也會被他這個人和他的外表所吸引。他高有六英呎多,身體異常削瘦,因此顯得格外頎長。目光銳利(他茫然若失的時候除外),細長的鷹鉤鼻使他顯得格外機警、果斷。他的下顎方正而突出,充分顯示了他的決斷力。他的雙手雖然斑斑點點沾滿了墨水和化學藥品,但是動作卻異常地熟練、仔細。因為當他擺弄那些精緻易碎的實驗儀器時,我常常在一旁觀察他。」這些主要是描述福爾摩斯的外表,在前面那段「我因為身體不好不能出去玩,所以只好每天在家觀察福爾摩斯」的解釋後,華生醫生緊接著詳述了福爾摩斯的言行舉止以及他自己迂迴的解謎之旅。

從華生詳細的記錄我們可以看出 :

福爾摩斯是個精力充沛的人,但懶散起來也是相當驚人的。

他不多話,但華生找他聊天他都會奉陪。(可愛!)

福爾摩斯琴藝精湛,他會應華生要求演奏小提琴給他聽 ;

當福爾摩斯獨自一人時,他喜歡撥弄琴弦,琴聲奇異不甚悅耳,
但在那之後,他常會連奏幾曲華生喜愛的曲子作為補償。
(
周到!)

福爾摩斯每天吃早餐,華生也是。(這兩人很注重用餐的,幾乎每個
探案華生都會提到吃飯的事)

福爾摩斯故意不知道地球繞著太陽轉。(「可是這是太陽系啊!」--華生
醫生的怒吼XD)

福爾摩斯默默讓華生觀察他。
是的,他不可能不知道華生在觀察他,福爾摩斯可是在一秒之內就推理
出華生是從阿富汗回來的呢! 同理可知,他一定知道華生在好奇什麼,
但華生不開口問,他也不輕易主動告訴他(這就是所謂的調情!XDD)

福爾摩斯也可以很有情趣,如果他想的話。
是的,他精心安排了一個開場--可惜華生的反應很沒禮貌,不過福爾摩斯
一點都不生氣,然後他主動告訴華生他一直以來想知道的事。謎底揭曉,
夏洛克‧福爾摩斯是一個諮詢偵探。

諮詢偵探--福爾摩斯自創的職業,簡單地說就是偵探的顧問。官方偵探(警探)、私家偵探遇到困難就會來找他指點。但其實他也接受直接來自案主的委託,例如第二個發表的探案「四簽名」就是直接接辦的案子 ; 事實上,福爾摩斯的探案這類案子佔的比例較高。

「血字的研究」第二章,福爾摩斯闡述了分析和推理的科學,並實際舉例說明(如何推論出華生自阿富汗歸來)--這就是福爾摩斯探案的魅力所在,福爾摩斯會詳細告訴你他的步驟,一步步帶領讀者分析、推理,而他的方法是真的可以實際應用的,我想這是福爾摩斯的故事歷久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華生當然也深受吸引,但福爾摩斯在接下來的談話中得罪了他,他覺得福爾摩斯太驕傲自負了,他想挫挫福爾摩斯的銳氣,但是福爾摩斯在不經意之間就解答了問題,華生以為勝券在握時還惡意地瞟了他一眼呢。

第二章的戲劇性結尾令華生大感震驚佩服,第三章開頭,經過福爾摩斯親切的解說,華生這個神奇寶貝就被收服了。「『太妙了!』我(華生)不禁喊了出來。『這不算什麼。』福爾摩斯說。但他的表情告訴我,看到我那麼吃驚和欽佩的神情,他感到很開心。」(福爾摩斯先生萌萌的:D)

接著福爾摩斯把他剛讀過的信給華生看,華生瀏覽了一遍也大概知道信中的內容,但福爾摩斯還是請華生把信唸出來--他不得不,否則讀者就看不到這封信的全文了(當然這不是讓讀者看到文件內容的唯一方式,不過這邊柯南道爾就是用這種方式)。這就是第一人稱敘事的缺點,總是會有一些不太自然的地方,但之後這點倒是發展成很令人欣賞的特色:福爾摩斯和華生不時會唸報紙、電報、信件等給對方聽,感覺真是超親暱!

另一個和第一人稱敘事有關的特色就是福爾摩斯經常要華生待在他身邊,這是必然的,不然華生就沒有第一手資料可寫了。但這個必然卻一點都不顯得不自然,它反而更加突顯兩人親密的友誼以及對彼此的信任,以及福爾摩斯有時太黏人了點。(這實在是很萌)

回到上述的那封信。信是蘇格蘭場的警探托拜西‧葛雷格森寫來的,請求福爾摩斯到案件現場提供協助。於是諮詢偵探福爾摩斯就帶著華生醫生出門辦案去了。

辦案過程如果寫出來,這篇感想就太不道德了,所以這裡就不多加討論<--你不如就承認自己太懶惰!
只能說福爾摩斯實在令人熱血沸騰興奮不已。他在案件現場仔細觀察一番就掌握了破案的關鍵線索,二天之內(不知為何福爾摩斯自己說三天之內就是了…)就破案了。而「四簽名」中的命案,也非常迅速地在案發後三天就破案。動作這麼快,難怪他會經常無案可辦而感到無聊了。

這邊插播一下「血字的研究」辦案過程中一個暗自閃爍著的萌點。是這樣的,晚上將近九點,福爾摩斯衝出去追察可疑人士前,對華生丟下一句「別睡,等著我。」真是好直接啊(臉紅),一般不是都會說「你先睡吧,別等我。」嗎? 而華生心裡也想著:「其實他用不著吩吋我等著他,因為在我沒有聽到他冒險的結果以前,我根本就睡不著。」是的,福爾摩斯早就看透華生了,叫華生等他就是為了讓他知道偵察的結果。福爾摩斯回來後馬上就開始對華生講述他的偵察過程,說完之後,他說:「嘿,大夫,看樣子你是累壞了,聽我的話進去睡覺吧。」(華生是真的很累了),真是好貼心,福爾摩斯完全知道華生需要什麼!

順便說一下「血字的研究」中登場的兩位蘇格蘭場警探。這兩位警探分別是葛雷格森和雷斯垂德。葛雷格森是金髮、高大的胖警探,「胖」是我自己的推理,因為華生描述他「得意地搓著他的胖手」雷斯垂德則是削瘦的小個子警探,他也有得意地搓手,因為他發現了牆上的血字。

趣味小統計 :「血字的研究」中,搓手的主要角色共計三名--華生、葛雷格森、雷斯垂德。XD

寫到這裡,我感覺我好像寫得不太連貫,跳來跳去的,不知不覺就向柯南道爾致敬了…。道爾寫福爾摩斯探案的方式是相當跳躍的,所以寫感想的人也跳一下應該無妨吧XD 總之就是我想直接講一下我覺得「血字的研究」中最萌的一段話(跳真大),那就是華生第二次描述福爾摩斯聽到他的讚美時的反應「聽了這話,再看到我說話時的誠懇態度,我的同伴高興得漲紅了臉。我早看出來了,每當他聽到別人誇獎他在偵探術上的成就時,他就會敏感得像一個姑娘聽到別人稱讚她的美貌時一樣。」華生醫生,你知道你寫了什麼嗎?!你都寫成這樣了,我們不胡思亂想一下豈不是很不應該…。

接下來馬上跳tone,來說一下柯南道爾寫福爾摩斯是如何地跳躍。

福爾摩斯的各個探案並不是依照辦案的時間順序發表的,而道爾在寫作上又很求新求變,外加偶爾出現的一些bug,福爾摩斯探案讀起來是有點混亂的,常常要在各個探案間參照、推論,才能明瞭華生與福爾摩斯性格、行為、關係上的一些轉變,說實在的這有點讓讀者分心。而這還只是各篇探案間的不協調,有時連同一篇探案也會十分跳躍,其中跳最大的非「血字的研究」莫屬。

當福爾摩斯終於逮捕犯人,高興地宣布「這件小小的疑案總算告一段落了。現在,歡迎各位向我發問,想問什麼就問什麼,我絕不會再拒絕回答。」,瞬間,讀者們就都「在曠野上」了。一個謎樣的聲音訴說著北美大陸中部沙漠的荒蕪景象,我一開始還以為是出版社誤植了別本書的內容,一頭霧水看了二頁才知道是在講那個剛剛被逮捕的犯人的故事,但是對那謎樣的全知觀點敘事者還是十分疑感,到底是誰在說話??看來看去,看不出個所以然,於是我默默地看完了總共54頁的敘述(要知道「血字的研究」全篇也不過160頁),直到最後2行答案才出現「至於這之後在倫敦發生的事情,我們最好還是引用老獵人的自述吧!而這都詳細記載在我們前面已經讀過的華生醫生的日記中。」原來是華生醫生興致一來,把人家的口供改寫成第三人稱的小說了。囧
好在之後的探案就沒出現這種情形了,如果有要附贈的故事,都安插在恰當的地方,以適當的敘事口吻描述。

以上就是我對「血字的研究」的小小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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